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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咨询小孩在祖父母名下产权房施教区入学政策
提交日期 2024-08-06 16:45:34
内容

咨询小孩在祖父母名下产权房施教区入学政策。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 2024-09-13 16:45:34
回复单位 宿迁泗阳县教育局
回复内容

您好!

泗阳县《2024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泗教发〔2024〕31号)第四项第六点规定:城区公办学校界定学生所属施教区、房产产权认定(含老居住房住户、单位公房住户、正在办理的新购居住房住户)、房产学位年限、因拆迁变动居住地、因父母离异孩子监护权归属、我县户籍学生父母确无住房(含城区户口没有住房的老住户)等各类情况,需严格按照《泗阳县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公办学校施教区微调方案及招生规定》(泗教发202226号)执行。该规定第五点明确:若我县户籍学生父母确无住房(非我县户籍除外),学生及其父(或母)与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6年以上)同住一处,并且学生一出生户口及其父母户口和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在一个户口簿上(中途无转移),则该学生可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居住房房产证所在地施教区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