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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先生:最近省政府办公厅文件中,关于“引导在省内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为消费者提供降价让利、金融支持、售后服务等购车优惠,支持无车家庭购买首辆新能源汽车或国六排放标准燃油汽车。”请问具体政策何时可以发布?
省发展改革委答复:《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的若干举措》(苏政办发〔2020〕21号)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制定促进汽车消费政策,引导在省内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为消费者提供降价让利、金融支持、售后服务等购车优惠,支持无车家庭购买首辆新能源汽车或国六排放标准燃油汽车。目前,购买新能源汽车仍然可以享受国家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政策期限已延长至2022年底。支持无车家庭首车购买的具体政策由各地自行制定。具体政策制定出台情况,请咨询当地政府部门。(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