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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000319/2020-00534 分??????????类: 政府文件?商贸、海关、旅游?批复
发?布?机?构: 皇冠体育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0-10-17
标??????????题: 省政府关于同意中国(常州)、中国(连云港)、中国(淮安)、中国(盐城)、中国(宿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批复 主???题???词:
文??????????号: 苏政复〔2020〕98号
内?容?概?述: 省政府关于同意中国(常州)、中国(连云港)、中国(淮安)、中国(盐城)、中国(宿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批复
时??????????效:

省政府关于同意中国(常州)、中国(连云港)、

中国(淮安)、中国(盐城)、中国(宿迁)

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批复

(苏政复〔2020〕98号)

 

常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市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请示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中国(常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中国(连云港)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中国(淮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中国(盐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中国(宿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有关设区市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综合试验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健全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有效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公共资源,扎实推进综合试验区建设,更好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贸易高质量发展。

三、省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综合试验区的协调指导和政策支持,坚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原则,坚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推动出台更多支持举措,为综合试验区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附件:1.中国(常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2.中国(连云港)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3.中国(淮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4.中国(盐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5.中国(宿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皇冠体育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中国(常州)跨境电子商务

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为推进中国(常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常州综试区)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雄安新区等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0〕47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以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为着力点,充分发挥跨境电商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探索跨境电商新模式,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和外贸提质增效,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强化政府在常州综试区建设统筹协调、政策支撑、平台搭建、人才培养等方面的责任,通过优化监管服务、完善政策法规,为跨境电商发展创造良好氛围。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企业参与综试区建设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创新创业步伐,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

2.坚持创新发展、有序规范。按照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的原则,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推动跨境电商便利化、规范化发展,为综试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加强风险防控,确保国家安全、网络安全、交易安全、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有效防范交易风险。

3.坚持出口为主、进出并重。充分发挥常州产业优势,引导传统贸易型和生产型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依托互联网推动企业品牌国际化,减少贸易环节,降低交易成本,打造畅通、便捷、高效、安全的贸易新渠道。发展进口贸易新方式,多层次拓展进口渠道,扩大高品质商品进口,促进消费市场升级。

4.坚持协调联动、合力推进。整合商务、发展改革、公安、市场监管、海关、税务、外汇管理、邮政等部门职能,加强部门协同和相关政策衔接。通过综合改革、集成创新,形成适应跨境电商发展的监管服务模式和制度体系,打造跨境电商完整产业链。

二、发展目标

经过3年至5年实践探索,力争把常州综试区建设成为以“线上集成+跨境贸易+综合服务”为主要特点,以“物流通关渠道+跨境电商综合服务监管信息系统+金融增值服务”为核心竞争力,“关”“税”“汇”“商”“物”“融”一体化,线上“跨境电商综合服务监管”平台和线下“综合园区”平台相结合,投资贸易便利、监管服务高效、法制环境规范,具有常州特色的跨境电商创新示范基地。

三、主要任务

着力在跨境电商交易、支付、物流、通关、退税、结汇等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方面先行先试,重点建设内外贸融合发展体系、智能物流体系、金融服务体系、电商信用体系、信息统计体系、风险防控体系和线上服务平台、线下聚集平台、区域集散平台等“六体系三平台”。

(一)建设内外贸融合发展体系。

结合开展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支持流通企业利用跨境电商平台开拓国际市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海外仓,通过新建、并购、参股、增资等方式建立海外分销中心、展示中心等营销网络和物流服务网络。支持流通企业引入成熟的买手制、自有品牌制等商业模式,鼓励发展进口商品直销、保税展示交易等新型贸易方式,推进商贸流通业创新转型发展。

(二)建设智能物流体系。

运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探索建立高品质、标准化、规范化的跨境电商物流运作流程,充分利用现有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构建互联互通的物流智能信息系统、衔接顺畅的物流仓储网络系统、优质高效的物流运营服务系统,实现物流供应链全程可验可测可控,形成布局合理、层次分明、衔接顺畅、功能齐全的跨境物流分拨配送和运营服务体系。

(三)建设金融服务体系。

鼓励银行和跨境第三方支付机构为跨境电商业务提供高效便捷的支付服务。推动银行、支付机构加快产品创新,改善跨境支付服务,提高跨境支付效率。利用跨境电商信息可查询、可追溯特点,为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的跨境电商交易提供在线支付结算、在线融资、在线保险等完备便捷、风险可控的“一站式”金融服务。

(四)建设电商信用体系。

整合跨境电商企业、平台企业、物流企业及综合服务企业基础数据,构建跨境电商信用数据库。依托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海关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及皇冠体育市场监管信息系统,由海关、税务等监管部门根据各自信用认证标准对跨境电商企业做出信用认证,实现信用信息“分类监管、部门共享、有序公开”。

(五)建设信息统计体系。

统一跨境电商交易主体信息、电子合同、电子订单等标准格式,简化跨境电商进出口商品的统计分类标准,建立全面规范的统计制度。利用大数据分析,对各类平台商品交易、物流通关、金融支付等数据进行汇总、处理、运用,为政府监管和企业经营提供决策咨询。

(六)建立风险防控体系。

建立风险信息采集机制、风险评估分析机制、风险预警处置机制、风险复查完善机制,以流程节点风险防控为重点,开展跨境电商全流程专业风险分析,有效防控综试区非真实贸易洗钱的经济风险,数据存储、支付交易、网络安全的技术风险,以及产品安全、贸易摩擦、主体信用的交易风险,为政府监管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决策辅助和服务保障。

(七)建设线上服务平台。

在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互联互通的基础上,优化提升常州市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对照跨境电商B2C(9610、1210)和B2B(9710、9810)等监管要求及业务发展需要,推进海关、税务、外汇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数据共享,实现政府管理部门之间“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通关、出口退(免)税申报、结汇、身份认证等一站式在线服务。鼓励支持跨境电商第三方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为跨境电商企业和个人提供跨境电商全程综合服务。

(八)建设线下集聚平台。

按照协同推进、良性竞争、错位发展的原则,采取“一区多园”的布局方式,依托常州综合保税区、武进综合保税区和跨境电商产业园,结合各辖市(区)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高标准、高起点规划建设一批跨境电商综合示范园区,集聚电商平台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电商专业服务企业、电商专业人才等要素,联结常州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提供通关、物流、金融、人才等一站式综合服务,促进跨境电商线上线下有机融合、互相支撑、联动发展,打造跨境电商完整的产业链和生态链。

(九)建设区域集散平台。

依托跨境电商产业园辐射周边城市的作用,提供跨境电商通关、物流、培训等服务,打造跨境电商集散中心,带动区域跨境电商整体发展。

(十)支持多种模式发展。

支持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企业自建服务支撑平台、相关支撑服务企业良性互促、协调发展。重点推进常州生产型企业转型升级,拓展B2B(9710、9810)跨境电商业务模式。依托常州、武进两个综合保税区的保税功能,积极推进保税集货出口,做大做强红酒、冷链食品等消费品保税展示销售中心,全面提升综合保税区服务全市跨境电商发展的效能。充分发挥天宁、西太湖跨境电商产业园集聚效应,推动B2B(9710、9810)一般工业品、海外消费品等出口。帮助跨境电商创立自有品牌,多渠道、多方式建立国际通道,提升企业全球化经营能力。

四、工作举措

(一)创新跨境电商监管制度。

1.推进跨境电商通关便利化。实施备案管理、全申报管理、快速验放等新型工作模式,制定“简化申报、清单核放、汇总统计”操作细则。探索制定符合常州产业特点的通关监管措施,落实综试区间转关政策,建立多式联运监管机制,提升通关效率,提高进出口货物本地清关比例。将B2B、B2C等跨境电商交易模式全部纳入试点范围,积极推动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模式落地,优化综合保税区账册管理模式,实施“先入区后报关”制度。

2.推动税收管理规范高效。推进便利化退税管理模式,推行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落实跨境电商综试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对综试区电商出口企业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符合规定条件的,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企业试行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

3.实施负面清单监管制度。针对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建立负面清单监管制度,将存在欺诈、侵权、售假等行为的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及服务机构列入跨境电商机构管理负面清单,实施市场限入,规范跨境电商市场秩序。

4.创新产品质量安全监控制度。建立跨境电商进口商品质量安全追溯机制,完善进口消费品监管模式,打造跨境电商进口放心消费环境。结合常州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园建设,对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开展检验、检测、认证、咨询等质量服务,促进跨境电商出口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加大第三方采信力度,对CNAS认证的境外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质量溯源证书的商品,给予进口绿色通道。

(二)完善跨境电商功能配套设施。

1.建立企业和商品的信息备案认证体系。建立备案企业信息共享库,统一备案要求,实现企业“一次备案、多主体共享、全流程使用”。建立商品溯源数据库,汇聚生产、交易、通关、物流、支付、结算及评价等综合信息,实现商品进出口全流程跟踪和交易商品的“源头可溯、去向可查、风险可控、责任可究”。

2.建立信息交换共享机制。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立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实现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电商企业、物流企业之间信息互联互通,实现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信息的共享交换、协同作业,建立政府部门间的联合执法新模式。

3.完善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根据商务、海关、税务、外汇管理、公安等部门监管要求,进一步完善有效监管和便捷服务相统一的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平台为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的电商企业、支付企业、物流企业等各类型企业或个人提供信息备案、发送、审核和反馈等综合服务,实现跨境电商进出口B2B、B2C、C2C业务数据的无纸化、电子化和自动化申报与管理。

4.健全跨境电商监管中心。以常州综合保税区现有设施为载体,完善相应设施设备,对出口、进口实行分区域监管,依托常州、武进两个综合保税区,整合“保税备货”仓储资源,建设面向整个综试区的海关监管中心。

(三)加强跨境电商产业招引培育工作。

1.重点培育跨境电商示范企业。加强与知名跨境电商第三方平台合作,鼓励常州外贸企业自建跨境电商进出口网站,推动常州重点行业、优质企业线上规模化运营,选择一批“专精特新”产品开展线上销售,促进传统制造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发展,加快培育一批跨境电商示范企业。

2.大力引进行业龙头企业。开展多渠道、多元化招商活动,针对跨境电商骨干企业、大型平台、供应链服务商、金融支付企业、物流服务商、外综服企业等,分类确定招引重点,完善跨境电商产业链,带动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发展。

3.支持跨境电商领域创新创业。开展各类跨境电商促进活动,定期举办电商选品会,鼓励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孵化器,完善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引入海内外风投公司、天使投资基金,加大对创新创业项目的支持。

4.发挥行业组织作用。鼓励电商企业、非营利性组织、第三方平台、评价机构等加入行业组织,支持跨境电商产业联盟、商会发挥行业管理作用,提高行业自律水平。

(四)大力发展跨境电商金融服务。

引入经批准的第三方外汇支付机构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高效、便利的外汇收支服务。鼓励引导跨境电商企业、银行机构、第三方支付服务提供商和平台技术提供商等参与跨境电商建设与应用,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建立健全适应跨境电商发展的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

(五)优化跨境电商物流服务。

利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依托第三方物流、“单一窗口”平台等物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为跨境电商企业、物流仓储企业、供应链服务商等各类企业和客户提供实时、准确、完整的物流状态查询和跟踪服务。支持常州机场引入新的国际航线、加密现有国际航班、开通货运航班等措施,支持常州港开通近洋航线、加密与沪、甬大港之间的直航能力,增强进出口货运能力,支持企业在出口重点国家自建、收购或租赁“海外仓”,促进跨境电商发展。

(六)开展跨境电商人才培育。

大力开展跨境电商人才培育工程,协调各监管部门,开展经常性的跨境电商政策解读活动。加强校企合作,建立一批服务跨境电商企业急需的创业型和实用技能型人才培训基地,形成跨境电商人才定制化培养的校企合作机制。引进知名培训机构,开展多层次的跨境电商人才培训。

(七)加强跨境电商产业园建设。

利用现有各类园区载体优势,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充分发挥园区在集聚发展、规范发展、创新服务等方面的优势,吸引跨境电商企业及上下游企业落户。支持跨境电商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等平台建设,丰富园区业务模式。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常州市人民政府成立中国(常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常州综试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根据本方案组织推进各项工作,定期研究重大问题,协调推进重大事项。组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顾问委员会,针对跨境电商产业发展趋势、产业技术创新、产业资源引进、产业载体建设、投融资保障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论证与具体推进。省有关部门根据常州综试区建设和发展需求,加强业务指导,积极向上争取支持,完善国家、省、市三级联动推进机制,切实帮助解决综合试验区建设中的困难问题,扎实推动综合试验区创新发展。

(二)强化政策支持。

制定完善推动跨境电商发展的各项配套政策,统筹安排各类发展资金,加快出台跨境电商平台及入驻企业、平台企业海外推广、人才引进、公共海外仓设立、孵化基地、优质服务商等方面政策,促进跨境电商产业做大做强。充分发挥市跨境电商产业促进会和电商协会作用,支持通过举办跨境电商相关经贸促进活动等方式,吸引集聚国内外优质资源要素,提升常州跨境电商产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三)强化督查考核。

建立跨境电商产业发展指标体系,综试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对试点工作进行综合评估,加大考核力度,及时总结经验,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附件2

 

中国(连云港)跨境电子商务

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雄安新区等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0〕47号)文件精神,大力推进中国(连云港)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连云港综试区)建设,加快推动连云港外贸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一带一路”强支点建设,立足连云港战略区位、交通枢纽、开放门户优势,放大自贸试验区和跨境电商综试区叠加政策效应,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核心,以完善跨境电商平台和物流支撑体系为依托,以做大做强跨境电商产业为重点,以强化政策支持为保障,加快培育跨境电商新业态、新模式,增强连云港外贸转型升级新动能,将连云港综试区建成带动连云港、服务周边、辐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外贸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新平台、新高地,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新经验。

二、基本原则

(一)大胆探索、创新发展。

在全面复制推广现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成熟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的制度创新优势,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围绕跨境电商产业链,大力推进监管模式、技术应用和商业模式创新。

(二)突出优势、特色发展。

服务“一带一路”强支点建设,发挥以港口为龙头的多式联运优势,推动向东开放,引领向西开放,坚持进出口并重,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B2B)和企业对消费者(B2C)并举,探索具有连云港特色的跨境电商发展新路。

(三)市场主导、规范发展。

在优化监管、完善政策、加强引导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的主导作用,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注重保障国家安全、网络安全、交易安全、国门生物安全、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有效防范交易风险。

(四)统筹布局、协同发展。

构建以连云区为核心区、各县区和功能板块立足本地区产业优势和特点协同发展的空间布局。推动政府与市场、监管与服务、线上与线下、内贸与外贸有机融合,着力构建跨境电商生态圈。

(五)共建平台、联动发展。

做大做强“点点通”跨境电商综合监管和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平台共建、系统共用、资源共享,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全方位、一体化服务。

三、发展目标

用5年时间,在全市建成功能完备、信息共享、便捷高效的跨境电商“两平台六体系”和以跨境供应链服务为重点的全产业链服务网络;完善以9610、1210、9710、9810监管方式、海运快件、国际邮件为支撑的跨境电商全业态功能;构建以大陆桥跨境电商产业园为龙头、各类特色园区错位发展的空间格局;打造以海铁联运为特色、陆海空铁无缝衔接的物流运输体系。力争到2025年,全市建成跨境电商特色产业园区6家,招引和新培育跨境电商重点企业1000家,孵化跨境电商人才1万人,跨境电商交易额年均增长20%以上。

四、工作举措

(一)打造跨境电商“两大平台”。

1.线上公共服务平台。完善“点点通”平台,按照“一点接入”原则,提升系统功能,延伸服务链条,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线上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点点通”平台与连云港电子口岸平台无缝对接,建立数据标准和认证体系,为监管部门和企业提供统一明确的标准化数据接口和接入流程,推进海关、税务、外汇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数据共享,实现政府管理部门之间“信息互换、监管互任、执法互助”。共享金融、物流、电商平台等各类服务资源,为跨境电商企业和个人提供基于大数据的综合商务服务。推进线上公共服务平台链接专业跨境电商第三方服务企业,建立跨境电商企业交易纠纷线下协调机制,促进跨境电商企业健康发展。深入推进“互联网+产业带”行动,做大做强跨境电商垂直平台,推进建设专业化外贸交易及综合服务平台,探索B2B出口网上交易及标准化供应链流程服务新模式。

2.线下产业园区平台。按照“一区多园、以点带面”布局,统筹利用连云港跨境电子商务监管中心、连云港综合保税区、连云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等载体,加快建设各具特色的跨境电商产业园,推进综合试验区和零售进口试点城市等各项政策落地,加强业态培育,加大企业招引力度,完善跨境电商产业链条,扩大业务规模。推进“品牌出海”战略,做大做强本土特色产业,引导各县区、功能板块多点建设各具特色的产业集聚区,推动传统贸易、农村电商转型升级,推动特色产品、自主品牌走向世界。

(二)打造跨境电商“六大体系”。

1.信息共享体系。依托线上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多位一体的跨境电商信息合作机制和共享平台,统一信息标准规范、信息备案认证、信息管理服务,实现监管部门、服务机构、电商企业、物流企业之间信息互联互通。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为跨境电商信息流、资金流、货物流“三流合一”提供数据技术支撑。

2.金融服务体系。提升跨境电商金融服务水平,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第三方电商平台开展金融服务创新。在连云港综试区综合服务平台嵌入供应链金融服务功能模块,为跨境电商提供结算、融资、保险等金融服务。鼓励开展订单融资、仓单质押、保险理财等一站式跨境电商供应链金融服务。提高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水平,鼓励跨境电商企业以人民币计价结算。

3.智能物流体系。加快推进新一代互联网技术与跨境物流深度融合,建设“点点通”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仓储物流运输管理子系统,推动供应链管理与物流体系有效对接,提供实时、准确、完整的物流状态查询和跟踪服务,实现物流供应链全程可验可控。升级电子口岸系统,打造服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精品物流通道。支持商贸物流企业加快建立国内保税公共仓储、海外重点国家物流专线、海外公共仓储等相结合的跨境物流服务体系。

4.信用保障体系。开展事前事中事后协同监管,收集跨境电商企业、平台企业、物流企业及其他综合服务企业的信用基础数据,完善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接口,提供信用记录或信用综合评价查询服务,实现对跨境电商信息分类监管、部门共享、有序公开。鼓励跨境电商企业通过引入合格评定机制,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体系,提高质量管控能力。

5.统计监测体系。推动海关、商务、统计、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跨境电商统计监测试点,完善跨境电商统计方法。以申报清单、平台数据为依据,以市场主体全样本调查为基础,以电商平台交易情况、部门数据和抽样调查为补充,建立跨境电商统计监测体系。以线上综合服务平台为媒介,探索建立跨境电商自动化数据采集和统计分析系统。推进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大数据中心,探索利用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对跨境电商业务全流程海量数据进行分析、处理、运用,为政府监管和企业经营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6.风险防范体系。强化海关、税务、外汇管理等部门的监管职责,落实跨境电商平台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跨境电商业务全流程风险管理和防控体系,在关键流程和节点开展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预防和风险处置,实现跨境电商“安全规范、风险可控”。发挥行业协会和电商平台作用,开展质量共治,探索建立跨境电商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商品溯源机制。

(三)打造优良的跨境电商服务环境。

1.优化海关监管措施。优化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流程,提高通关效率。推行全程无纸化通关,推动跨境电商出口实行“清单核放、汇总统计”通关模式,进口实行“税款担保、集中纳税、代扣代缴”通关模式。对跨境电商进口商品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不执行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落实跨境电商产品退换货有关政策,优化跨境电商产品退换货流程。加大第三方采信力度,对CNAS认证的境外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质量溯源证书的商品,享受进口绿色通道政策。

2.提升税务服务水平。落实国家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相关进出口税收政策,对连云港综试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符合规定条件的,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试行企业所得税征收办法。优化退(免)税办理流程,积极推行退税无纸化。优化进口关税担保服务,扩大海关汇总征税受惠范围,创新“银关保”和关税保证保险等进口关税担保模式,降低关税保函融资门槛和成本。

3.便利外汇交易结算。推动跨境收支便利化,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外汇服务。在满足客户身份识别、交易电子信息采集、真实性审核等条件下,银行可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支付机构外汇业务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9〕13号),申请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子商务等贸易新业态市场主体提供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支付机构可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提供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跨境电商企业可将出口货物在境外发生的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与出口货款轧差结算。从事跨境电商的境内个人,可通过个人外汇账户办理跨境电子商务外汇结算。鼓励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

4.创新金融支持模式。鼓励与知名企业共建跨境电商B2B信保资金池、进口商风险资金池,提高中小跨境电商企业交易能力。在连云港综试区综合服务平台嵌入供应链金融服务功能模块,引导金融机构与跨境电商平台合作,开展供应链金融、商业保理等服务,推进线上融资方式及担保方式创新,支持符合条件的电商企业开展跨境资金集中运营及跨境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建立完善统保平台,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融资规模,支持保险机构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信用保险服务,加强银保合作,创新融资服务。

5.提高港航服务能力。抢抓“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等发展机遇,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战略,主动对接中日韩自由贸易区建设;充分发挥连云港区域性国际枢纽港功能,积极拓展东向国际航线、西向国际班列,完善过境仓储设施及服务,加快智慧港口建设,搭建新亚欧大陆桥陆海联运电子数据交换通道,提高陆海联运信息化水平;加快集装箱干线港建设,加密通达世界主要港口的货运航线,重点增加欧美远洋航线,促进国际中转、中转集拼、甩挂运输、沿海捎带业务发展。提升中哈(连云港)物流合作基地建设水平,重点发展中亚直达班列,推进连云港片区铁路口岸对外开放;加快推进“霍尔果斯—东门”经济特区无水港建设。优化“无水港”战略布局和经营模式,拓展“无水港”服务功能,积极推进上合物流园铁路口岸建设,为过境贸易提供海外仓功能。加快花果山国际机场建设,推进跨境电商空运邮快件进出口业务发展,打造连云港跨境物流国际航空港。

(四)打造跨境电商生态圈。

1.完善跨境电商功能园区布局。推动大陆桥跨境电商产业园9610电子商务业务做大做强,5年内业务量超过1000万件/年。大力发展B型保税物流中心和连云港综合保税区1210保税电商业务,5年内业务量超过100万件/年。加快推进国际邮件互换局(交换站)项目,确保2021年建成投用,5年内进出港邮件达到1500万件/年。完善连云港保税商品展示交易中心,打造跨境电商消费体验中心,建立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合作展示各国特色产品的共建共享机制。

2.大力推动跨境电商产业发展。支持各县区和功能板块依托本地区基础条件、特色产业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园区,推动采购、第三方平台、代运营、创意、摄影、推广、培训、物流快递等相关专业配套服务发展。海州区、高新区围绕培育本土跨境电商企业,引导传统外贸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加快外贸转型升级;发挥主城区人口集聚优势,促进消费升级,加快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体验店建设。连云区加快大陆桥跨境电商产业园和连云新城跨境电商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着力吸引跨境电商相关专业服务企业落户,形成集孵化、研发、运营、客服、设计于一体的综合服务载体。市开发区依托自贸试验区、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核心区以及农产品加工贸易优势,加大力度建设服务“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的仓储基地,打造功能齐全、体系完善、保障到位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徐圩新区加快国家级石化产业基地发展,发挥综合保税区优势,加快建设农产品溯源冷链物流服务示范基地。赣榆区依托紫菜产业园、海鲜电商产业园和海鲜直播基地等平台载体,建设紫菜交易中心和跨境海鲜电商产业园;依托新材料和轻纺制品的产业优势,招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打造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基地。东海县依托水晶特色产业,加快中国东海水晶城、电商物流产业园、水晶文化创意产业园、直播电商产业园、公用型保税仓等平台载体,着力建设水晶跨境电商交易中心、电商物流园、保税物流仓、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和孵化基地。灌云县围绕主题服饰产业,打造集服装设计、展示、加工、交易、面辅料集散、人才培训、仓储物流、电子商务等各环节于一体的综合性跨境电商产业园。灌南县围绕食用菌产业,依托龙头企业开发食用菌深加工特色农产品,打造产销一体菌都香城电商跨境出口集聚区,促进特色农产品触网出口。

3.培优扶强跨境电商市场主体。推动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物流企业广泛对接本市特色产业,引导全市农副产品、水晶制品、家居制品、服装、海洋食品、医疗保健用品等产业积极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推动“平台+产业带”等融合发展。支持举办制造企业、外贸企业、电商卖家和电商平台资源对接会,打造“5·18全球GO”活动品牌,提升连云港市跨境电商影响力。大力开展跨境电商招商活动,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跨境电商平台企业落户。支持围绕跨境电商产业链成立各类产业联盟和行业协会,培育壮大智汇西游等跨境电商第三方综合服务企业,集聚各方资源要素,建设运营、客服、物流、金融、供应链等跨境电商全生态链。

4.加快形成跨境电商人才高地。支持在连高等院校、中职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开设跨境电商专业方向相关课程。鼓励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技能培训、岗前培训。鼓励跨境电商企业举办各类技能大赛和创新创业活动,以赛代培,提高人才素养和创新能力。建立电商务才创业创新支持平台和创业孵化机制,支持企业、第三方平台共同参与,建立一批跨境电商企业人才培训基地,打造地方政府、高等院校、培训机构与电商企业协同合作的人才培养示范高地。加大跨境电商专业人才引进力度,完善人才激励措施,着力引进和培养一批跨境电商发展的高端人才和复合人才。

(五)打造跨境电商进出口物流集散中心。

1.构建跨境电商国际物流通道。依托连云港港、花果山国际机场、中哈物流基地、上合组织物流园、连云港综合保税区建设跨境电商物流体系。加密连云港港至韩国滚装船班轮,积极开拓至日本快船,适时开通至美洲快船,着力打造东向以日韩为重点、西向以海铁联运为特色的跨境电商特色物流运输体系。全面实施国家级新亚欧大陆桥集装箱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加快开行国际国内海铁联运班列,探索开展“班列购”,推动中欧班列搭载跨境电商商品,着力打造西向以服务带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跨境电商发展为核心的国际物流运输通道。

2.建立海外仓服务体系。发挥海外仓促进跨境电商发展的重要作用,支持各类跨境电商海外(公共)仓发展,支持海外仓经营企业在主要国别市场扩大公共仓规模,做大“9810”监管模式的跨境电商海外仓B2B业务出口规模。推动海外仓企业运营管理系统与公共服务平台对接,实现数据可视、产品可溯、责任可究,探索利用海外仓辅助跨境电商退换货,整合海外理货、物流、通关等服务资源,为企业提供海外注册和目的国商标、专利申请等服务。推进“海外仓+国内仓”多仓联动、标准运作,打通生产企业、供货商、经销商、门店统一配送环节,形成快速响应的全球仓储物流网络。

3.提升跨境物流服务水平。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发展跨境电商快递业务,拓展寄送服务网络,打造国家重点快件中转中心。优化全市物流代收点布局,完善物流基础设施配套,实现货物快速及时收揽,推动连云港市特色产业利用跨境电商物流出口海外。充分发挥国际班列优势,帮助跨境电商企业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市场,构建跨境电商货物双向集散中心。完善国家骨干物流冷链基地建设,发挥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水果等指定口岸联动作用。建设面向大宗商品进出口的专业化外贸交易及综合服务平台,搭建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形成电商物流服务网络。

4.开展一体化供应链体系建设试点。根据快速消费品跨境采购不同进口模式下的合规服务模式,通过供应链集成整合,统一标准体系、物流服务、采购管理、信息采集、系统平台,形成以“点点通”公共服务平台及电商综合服务平台为核心,集进出口零售代理服务、分销管理、合规清关服务、仓储管理、全国派送、溯源管理为一体的进出口快速消费品综合服务体系。探索建立跨境电商纠纷处置和消费争议解决机制,建立跨境电商产品售后服务和维权体系,构建跨境电商消费者与经营者间的消费纠纷调解、和解机制。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成立中国(连云港)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配备专业人员,加强对连云港综试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根据本方案组织推进各项工作,定期研究重大问题,协调推进重大事项。

(二)强化部门协调配合。

省有关部门根据连云港综试区建设和发展需求,加强业务指导,积极向上争取支持,完善国家、省、市三级联动推进机制,切实帮助解决综合试验区建设中的困难问题,扎实推动综合试验区创新发展。

(三)加大政策支持。

制定出台支持连云港综试区跨境电商产业发展的专项政策和配套措施,在公共服务平台和产业园区建设、重点功能园区运营、公共海外仓建设、市场主体培育、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促进跨境电商产业快速健康发展。鼓励各县区、功能板块出台扶持政策,对跨境电商园区和重大项目建设、业务运营给予支持。

(四)强化跟踪评估。

连云港综试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跨境电商工作的考核激励,及时对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定期总结经验,开展综合评估,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及时宣传连云港综试区建设的新亮点、新举措、新成效,大力营造跨境电商发展浓厚氛围,切实提升跨境电商产业发展质效。 

 

附件3

 

中国(淮安)跨境电子商务

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为推进中国(淮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淮安综试区)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雄安新区等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0〕47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破解跨境电商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性难题,充分发挥各类市场主体作用,打造跨境电商完整的产业链和生态链,促进淮安市外贸提质增效和制造业转型升级。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淮安综试区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统筹协调,有效引导社会资源,为跨境电商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2.坚持扩大出口、优化进口。通过淮安综试区综合服务平台,打造便捷高效、低成本和安全可靠的跨境贸易出口新渠道。发展进口贸易新方式,引导企业拓展进口新渠道,扩大高品质商品进口,促进消费市场升级。

3.坚持复制推广、循序渐进。着力在跨境电商交易、支付、物流、通关、退税、结汇等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复制推广先进经验。按照鼓励创新、包容审慎原则,加强对淮安综试区试点成果的评估,循序渐进,适时调整,逐步推广,有力有效推动淮安综试区建设发展。

4.坚持综合改革、优化环境。加强部门协作和政策衔接,推动政府与市场相协调、监管与服务相促进、线上与线下、内贸与外贸以及相关业态相融合,坚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通过制度改革、政策突破、管理创新、服务优化和信息集成,推动“关、税、汇”及商务、物流、金融等一体化,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目标任务。

1.建设任务。复制借鉴全国其他综试区的成熟经验做法,全面构建信息共享体系、金融服务体系、智能物流体系、电商信用体系、统计监测体系和风险防控体系,以及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和线下产业集聚平台等“六体系两平台”,推动工业企业、外贸企业与跨境电商融合发展,把淮安综试区打造成区域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区、对外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进出口商品集疏运交易中心。

2.发展目标。力争到2025年,淮安市培育5家以上集聚发展、各具特色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区,10家公共海外仓,聚集100家以上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跨境电商企业,年均交易额增幅20%以上,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工作

(一)搭建线上跨境贸易综合服务平台。

坚持“一点接入、一站式服务、一平台汇总”的功能定位,按照跨境电商B2B、B2C监管要求和业务发展需要,建立集跨境贸易政府监管与专业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与海关申报、税务退(免)税申报、外汇管理数据、公民身份证信息核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等接口对接,实现海关、税务、外管、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数据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推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同时,为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的电商、支付、物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在线提供各类信息备案、发送、审核和反馈,为跨境电商企业和个人提供跨境电商全供应链一站式在线综合服务支持。

(二)建设跨境电商六大支撑体系。

1.跨境电商信息共享体系。建立综合信息交换共享机制,打通“关”“税”“汇”“商”“物”“融”“险”之间的信息交流渠道,实现监管部门、地方政府、金融机构、跨境电商企业、物流企业之间信息共享。建立备案企业信息共享库,统一备案要求,实现“一次备案、多主体共享、全流程使用”。建立商品溯源数据库,实现商品进出口全流程可视化跟踪和交易商品的源头可溯、去向可查、风险可控、责任可究。

2.跨境电商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电商平台、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之间规范开展合作,利用跨境电商信息可查寻、可追溯的特点,提供在线支付结算、在线融资、在线保险等完备便捷、风险可控的“一站式”金融服务。发展跨境电商金融创新业务,建立“政府、银行、担保、再担保”四方参与的融资担保风险分担机制;鼓励保险机构创新研发适应跨境电商的新型险种,扩大跨境电商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探索建立跨境电商信保资金池,开展电商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

3.跨境电商智能物流体系。构建淮安综试区互联互通的物流智能信息系统,实现物流供应链全程可验可测可控,提高跨境物流信息化水平。构建淮安综试区互联互通的智能物流信息平台,依托“单一窗口”、新港物流、空港物流、供应链服务商等为跨境电商提供实时、准确的物流状态查询及物流资源配置等服务。提高跨境物流专业化水平,择优遴选一批国际物流、快递企业等与淮安综试区进行业务对接,提供统一采购、仓储和配送等综合性服务,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向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和供应链集成服务的第四方物流发展。

4.跨境电商信用评价体系。建立跨境电商信用数据库。整合跨境电商、平台、物流及综合服务企业基础数据,构建跨境电商信用信息数据库,提供电商主体身份识别、信用记录查询、商品信息查询、货物运输以及贸易信息查询等信用服务。建立信用综合评价体系。整合、采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备案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和严重违法企业信息等相关信息,向“单一窗口”综合服务平台提供查询服务。海关、税务、外汇等监管部门根据各自信用认证标准对跨境电商企业或个人做出信用认证,实现分类监管、部门共享、有序公开。

5.跨境电商统计监测体系。建立覆盖备案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的统计监测体系和相关报表制度。统一跨境电商交易主体信息、电子合同、电子订单等标准格式,简化进出口商品的统计分类标准,建立全面规范的统计制度。建立跨境电商统计新模式。以跨境电商平台交易数据、口岸申报清单、物流清单、支付清单等为依据,市场主体全样本调查为基础,监管部门数据和抽样调查数据为印证,建立涵盖通关、物流、交易支付等跨境电商交易全流程的统计监测新模式。发布“跨境电子商务指数”。利用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和手段,对各类平台商品交易、物流通关、金融支付等数据进行实时监测采集,实现全产业链、智能化的跨境电商统计数据交换汇聚和分析处理,并基于数据沉淀,探索建立区域跨境电商发展出海地图。

6.跨境电商风险防控体系。从数据、支付、网络交易安全以及质量安全等方面加以方案流程控制,政府、行业、企业三方共同推进建设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完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数据资源安全管理体系和网络安全应急处置体系,建立风险信息采集、评估、预警、复查机制,有效防范交易风险。建设跨境电商质量安全体系。依据商品溯源数据库,建设跨境电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中心,推动组织机构代码和物品编码在跨境电商产品质量监管领域应用。引导行业协会建立跨境电商纠纷预警和处理机制,探索建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跨境电商产品售后服务和维权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企业知识产权诚信机制,加大违法惩戒力度。

(三)创新跨境电商监管服务方式。

1.提升通关便利化。全面推行便利化通关模式。推行跨境电商零售出口“简化申报、清单核放、汇总统计”通关模式,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退换货流程。在符合相关监管政策前提下,支持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商品建立交易订单、支付单、物流单“三单对碰”机制、“先入区后报关”和“清单核放、集中纳税、代扣代缴”的通关监管模式,做到“一线管住、二线优出”。创新跨境电商监管流程。探索制定符合淮安产业特点的通关监管措施,推动建立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进口与出口标准化监管流程,实现一般出口、特殊区域出口、直购进口、网购保税进口等全业态跨境电商监管功能。落实综试区间批量转关政策,建立多式联运监管机制。优化综合保税区账册管理模式,实施“先入区后报关”制度。建立产品质量安全监控制度。建立和完善跨境电商商品追溯体系,探索对进口商品实施质量追溯管理,打造进口放心消费环境。完善和实施商品出境“前期备案、提前监管、后期跟踪、质量监控”、入境“提前申报备案、入区集中检查、出区分批核销、质量安全追溯”的监管模式。创新货物状态分类监管制度。探索在淮安综合保税区实行跨境电商企业同一库区保税货物、非保税货物的混合仓储、配送业务,实现内外贸融合发展。

2.创新外汇管理服务。创新外汇账户监管模式。支持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支付机构参与跨境支付业务和结算业务试点,简化外汇结算账户开设程序。支持金融机构开展跨境电商结算业务产品创新。满足个人对外贸易结算需求,简化个人跨境电商外汇办理流程,激发外贸发展新活力。推动跨境收支便利化。优化工作制度,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外汇服务。按照便利化优先的原则,建立以动态监测、总量核查和分类管理为主要内容的跨境电商外汇管理制度。鼓励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支持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支付机构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结算服务。

3.优化税务管理服务。探索税收管理规范化、便利化。落实综试区跨境电商税收政策,对综试区电商出口企业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符合规定条件的,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企业,试行企业所得税征收办法。积极推行出口退税“无纸化管理”,简化流程,便利办税。发挥保税区功能,鼓励采用保税备货方式,降低运营成本。探索“网购保税+实体新零售”新模式。按照风险可控、担保出区原则,根据风险管控要求,在申请企业信用状况、试点范围、商品种类、业务开展场所软硬件要求等方面设置准入条件和门槛,对符合条件的试点电商企业赋予税款担保出区资格。

(四)打造跨境电商产业发展平台。

1.建设跨境电商产业载体。采取“一区多园”的布局方式,培育一批主题清晰、特色鲜明,相互支撑、联动发展,产业集聚、要素融合,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跨境电商产业园。支持淮安生态文旅区、淮安留学生创业园等打造以B2B、B2C出口为主要特色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形成跨境电商线上平台与线下园区有机结合、生产制造与跨境电商深度融合的产业链和生态链。支持淮安综合保税区升级淮安跨境电商监管中心功能,打造以保税进口为主要特色的跨境电商产业园。支持淮安空港产业园打造集国际贸易、通关保税、电子商务、仓储物流、检验检测、融资结算等功能于一体的跨境电商航空物流综合园区。支持国家级淮安电商现代物流园、新港二类水运口岸等物流园区打造进出口商品集疏交易功能型产业园区。支持清江浦区依托淮安国际食品博览中心等载体打造跨境电商食品产业园区。支持其他县区和淮安工业园区等突出重点,错位发展,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跨境电商创新孵化园区。

2.集聚跨境电商经营主体。重点培育壮大一批跨境电商企业,大力引进一批跨境电商龙头企业、供应链企业、专业平台,形成跨境电商经营主体的集群集聚。推动传统企业发展跨境电商业务。引导淮安市“三新一特”产业龙头企业、品牌企业充分应用互联网拓展海外市场,推动淮安市酒店布草、体育健身、餐厨用具、服装鞋帽等传统日用消费品生产企业,按照“建立多语言营销网站+海外数字营销推广+搜索引擎优化+社交网络分享+落地专业服务”的海外互联网营销模式,开展B2C/B2B(9710、9810)跨境电商出口。促进跨境电商与实体企业融合发展。引进国内外跨境电商龙头企业在淮安市设立营销中心、物流中心等区域性、功能性机构,创新“跨境电商+实体企业”合作模式,打响“淮安制造”品牌。引导各类主体开展跨境电商创新创业。鼓励各类商贸企业内外贸融合发展,支持大型商业综合体、专业批发市场发展线下展览展示、交易中心和跨境电商创新创业中心,打造线上与线下立体交互的跨境电商交易格局。引导淮安电商学院、淮师创客中心等创新孵化平台拓展跨境电商人才培训、创业孵化,打造跨境电商创新创业服务链。

3.优化跨境电商配套服务。引进培育跨境电商相关配套服务主体,为不同类型跨境电商企业提供差异化、特色化、精细化的专业服务,提升跨境电商产业综合服务水平。发展外贸综合服务。引进培育外贸综合服务机构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通关、物流、仓储、境外收款、境内结汇、退(免)税申报、服务平台对接等全流程支持,以及贸易撮合、贸易融资、认证征信、渠道管理、市场开拓等跨境电子商务增值服务。发展电商专业服务。引进培育第三方平台、摄影、代运营、创意、推广、培训、信息等跨境电商专业配套服务业态,加强对网红直播、短视频、博客等云媒体资源的引进和集聚,形成良好的跨境电商专业服务生态圈。发展数字营销服务。引进阿里巴巴国际站、谷歌、环球资源等跨境电商平台及专业服务商,搭建全球贸易精准营销平台,为企业提供海外互联网营销整体解决方案。

4.拓展跨境电商物流通道。充分发挥淮安市区位优势和铁路、公路、航空、水路综合立体交通运输物流网络优势,打造国内外干线集运、专线服务和终端派送的跨境电商物流服务模式。推进国际航空货运网络建设。加快淮河生态经济带航空货运枢纽建设,完善机场集疏运体系,重点开通全货机货运航班,拓展跨境电商物流通道。提升完善航空口岸功能,建设跨境电商仓储物流中心,拓展航空口岸货运市场。加快公铁水多式联运体系建设。依托淮安新港二类水运开放口岸,探索跨境贸易“铁海联运”等多式联运业务,加强与上海、宁波、连云港、太仓、南京等枢纽港口互动协作,创建“虚拟口岸统一通关”模式,提升内河中转联运能力。探索“中欧班列+跨境电商”模式。积极申请淮安铁路指定口岸,鼓励跨境电商企业通过中欧班列等方式开展货物运输。推进跨境电商国际物流园建设。引进一批国际快递、专线物流、跨境物流综合服务、国际货代,提供保税备货、国际快递、仓储、运输、订单处理、库存管理等综合服务,打造区域跨境电商集聚和辐射中心。

5.推进跨境电商模式创新。按照“发展中规范、规范中发展”要求,鼓励跨境电商企业在商业模式上大胆创新,促进进出口平衡发展、内外贸有效互补,增强跨境电商发展动力。创新跨境电商发展新业态。争取淮安综试区进口商品指定口岸特殊政策,探索“特种商品口岸+跨境电商”业务,发展特种商品保税进口和仓储物流配送集散中心。建立跨境电商海外营销新渠道。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创立自有品牌,通过跨境B2B、海外O2O、跨境B2C模式,设立海外仓、体验店、展览展示中心等,发展“前店后仓”营销模式,融入境外销售体系。支持企业建设公共海外仓、公共展示营销中心,为跨境电商中小企业提供贸易、仓储、配送和售后等一站式服务。建设国际商品展示交易中心。争取跨境零售进口试点政策,开设跨境电商线下体验店,为消费者提供 O2O 模式的体验、订购、支付等服务,形成线上线下多元一体的跨境购物渠道。对接上海自贸区、进口博览会等平台,引导进口商品贸易物流服务功能向供应链上下游延伸,开展跨境电商、定制加工、国际采购、供应链金融等综合配套服务。

6.培育跨境电商专业人才。充分发挥淮安市大中专院校较多、专业结构较全的优势,大力推进跨境电商人才培养,打造区域跨境电商人才培育培训基地。加大跨境电商人才培训力度。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行定制式、公司式孵化模式,支持淮安电商学院等开设各类跨境电商课程,开展专业培训;鼓励阿里巴巴等知名跨境电商企业、培训机构等在淮安举办大型培训、交流活动和人才双选会、技能大赛等创新创业活动,形成“实操+创业”的人才培养模式。建立跨境电商人才服务体系。健全完善跨境电商人才吸引、培养、使用、流动和激励机制,发展跨境电商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吸引集聚一批跨境电商人才中介机构,完善跨境电商人才市场服务。建立跨境电商产业联盟,推进人才与企业、项目、资本的对接,建设开放共享的合作平台。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加强领导。

淮安市人民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中国(淮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根据本实施方案推进各项工作,定期研究重大问题,协调推进重大事项。设立市级综试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各工作专班,负责综试区建设的组织、协调、督查等日常工作,推进综试区各项任务落实。

(二)上下联动,合力推进。

省有关部门根据淮安综试区建设发展要求,加强业务指导,积极向上争取支持。完善国家、省、市三级联动推进机制,切实帮助解决淮安综试区建设中的困难问题,扎实推动淮安综试区创新发展。淮安综试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各综试区产业园研究制定发展规划,形成工作方案,提出推进措施。

(三)完善政策,规范发展。

出台促进淮安市跨境电商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突出绩效导向,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重点支持跨境电商体系建设、主体招引、品牌培育、业态创新、人才培养、产业园建设、公共服务提升等方面。 

 

附件4

 

中国(盐城)跨境电子商务

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为推进中国(盐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盐城综试区)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雄安新区等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0〕47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决策部署,在全面复制推广先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成熟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盐城对韩日经贸合作优势,通过口岸监管、信息平台、贸易载体、国际物流、跨境合作等领域的一系列改革创新,逐步形成贸易便利、监管高效、规范有序的跨境电商发展环境,不断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打造“四新”盐城,加快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有效推动跨境电商由“自主”向“规范”发展提升,形成汇集外贸产业链、电商服务链、跨境供应链的产业生态系统,打造“互联网+外贸”发展新优势,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系。

2.坚持优化进口、扩大出口原则。发展进口贸易新方式,引导企业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多层次拓展进口渠道,扩大优质商品进口,促进消费市场升级。积极扩大出口,支持传统外贸企业、生产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

3.坚持创新发展、先行先试原则。加快跨境电商制度、业态、模式创新,重点在跨境电商(B2B)相关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形成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跨境电商竞争新优势。

4.坚持开放发展、多方协同原则。立足盐城面向东北亚、接轨上海、融入长三角、带动淮河流域开放开发的区位优势和巨大消费市场,发挥中韩(盐城)产业园的政策优势,放大盐城兼有海港、空港国家一类口岸的资源优势。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推动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全面开放新格局。

5.坚持规范发展、防范风险原则。坚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保障国家安全、网络安全、交易安全、国门生物安全、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有效防范市场风险,实现“管得住”“通得快”。

(三)主要目标。

力争到2021年,盐城综试区跨境电商企业达100家,实现跨境电商交易额年增长20%以上,通过3年至5年的努力,建成跨境电商综合服务核心区和产业集聚示范区,重点在B2B出口、海外仓建设、供应链创新等方面取得突破,努力打造政府服务高效、区位优势明显、产业特色突出、配套支撑完善的发展环境,形成多模式并行、进出口并进的发展格局。充分发挥盐城综合保税区和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叠加”优势,大胆探索、创新发展,力争将中韩(盐城)产业园打造成为中韩跨境贸易集散中心,实现海外仓、国内仓“双仓”联动,海运、空运“海空”联动,使跨境电商成为外贸创新发展的新亮点、转型升级的新动能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新载体。

(四)总体布局。

结合各地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按照协同发展、突出特色的思路,推进形成“1+4+N”覆盖全市的整体布局。“1”即1个核心区,依托盐城综合保税区和盐城港大丰港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全力打造中韩(盐城)产业园核心区;“4”即4个特色产业园区,重点建设燕舞航空产业园、顺丰盐城智慧电商物流园、大丰跨境电商产业孵化中心、盐城大数据产业园等4个特色产业园;“N”即多个产业园,由先行先试的产业园带动全市产业园创新发展,渐次推进,逐步形成多园并举、错位发展、优势互补的跨境电商产业发展格局。

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两大平台。

1﹒建设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对照跨境电商B2C(9610、1210)和B2B(9710、9810)等监管要求及业务发展需要,对标国家“单一窗口”标准规范,依托中国(江苏)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动海关、税务、商务、外管等部门加强数据共享,实现政府管理部门之间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鼓励支持跨境电商第三方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为跨境电商企业和个人提供跨境电商全程综合服务。

2﹒建设线下产业园区平台。采取“4+N”的布局方式,建设线下“综合园区”平台,通过集聚电商平台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电商专业人才、电商专业服务等,提供通关、物流、金融、人才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有效承接线上“单一窗口”平台功能,优化配套服务,促进线上平台和线下园区联动发展,打造跨境电商完整的产业链和生态链。选择燕舞航空产业园、顺丰盐城智慧电商物流园、大丰跨境电商产业孵化中心、盐城大数据产业园等4家特色产业园作为首批线下园区试点区域,条件成熟后逐步拓展。

(二)建立六大体系。

1.建立信息共享体系。统一信息标准规范、信息备案认证、信息管理服务,建立多位一体的跨境电商信息合作机制和共享平台,打通“关”“税”“汇”“商”“物”“融”之间的信息壁垒,实现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电商企业、物流企业之间信息互联互通,为跨境电商信息流、资金流、货物流“三流合一”提供数据技术支撑。

2.建立智能物流体系。推进物流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支持跨境电商企业、跨境电商服务企业运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构建互联互通的物流智能信息系统、衔接顺畅的物流仓储网络系统、优质高效的物流运营服务系统等,形成布局合理、层次分明、衔接顺畅、功能齐全的跨境物流分拨配送和运营服务体系。

3.建立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第三方电商平台、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工业企业之间规范开展合作,利用跨境电商信息可查寻、可追溯的特点,为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的跨境电商交易提供在线支付结算、在线融资、在线保险等完备便捷、风险可控的一站式金融服务。强化政银企合作,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推出适用于跨境电商特点的贸易融资产品。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鼓励保险机构创新研发适应跨境电商的新型险种。

4.建立电商诚信体系。依托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皇冠体育公共信用信息一体化服务平台、盐城市县一体化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和盐城跨境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平台,加强政府部门、平台企业、银行、征信机构等协作,推动跨境电商信用数据交换与按需共享。加强企业违法失信行为的在线披露,通过信用中国(江苏盐城)网站、本地报刊等媒介向社会公示。建立跨境电商诚信企业和失信企业名单,实行信用分类监管和综合运用。

5.建立风险防控体系。建立风险信息采集机制、风险评估分析机制、风险预警处置机制、风险复查完善机制,以流程节点风险防控为重点,开展跨境电商全流程的专业风险分析,有效防控非真实贸易洗钱的经济风险,数据存储、支付交易、网络安全的技术风险,以及产品安全、贸易摩擦、主体信用的交易风险,为政府监管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决策辅助和服务保障。

6.建立统计监测体系。建立跨境电商综合数据库,利用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对各类平台商品交易、物流通关、金融支付等海量数据进行分析、处理、运用。建立跨境电商统计监测机制,完善统计方法,以申报清单、平台数据为依据,以市场主体全样本调查为基础,以电商平台交易情况、部门数据和抽样调查为补充,为政府监管和企业经营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三、主要措施

(一)构建与韩国跨境电商区域合作机制。

1.完善与韩国合作机制。发挥中韩(盐城)产业园引领效应,积极参与推进中韩检验检疫互信互认体系建设,推动建立标准及技术法规共享平台和公共检测服务平台。组织好中韩(盐城)贸易投资博览会,扩大与韩国经贸往来。发挥“中韩自贸协定服务示范窗口(盐城)”作用,扩大中韩AEO(经认证的经营者)互认成果,建立监管部门信用信息共享和信用互认机制。

2.打造与韩日跨境通道。探索“区港园”联动发展、跨境电商货物“先进区、后报关”等监管模式改革,积极推动盐城港开辟通往韩国、日本和东南亚国际海运航线,打通跨境电商海上货运通道,发挥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龙头作用,加快形成江海联运物流发展格局。加快建设盐城空港物流园区,充分利用“盐城-韩日”国际全货运航线,打造“盐城-韩日-全球”的跨境电商便捷物流通道,积极发展航空货运综合物流服务,打造以盐城南洋国际机场为中转基地,辐射江苏及周边地区的对韩日航空物流基地。充分运用南洋机场和盐城港“一港四区”运输优势,着力推动运输结构调整,加快推进货运铁路引入港区,发展江海、航空、铁路、公路多式联运的立体集疏运体系,利用盐城地处长三角北核心城市的独特区位优势,打造海、空双向互通的便利化跨境电商口岸和贸易通道。

(二)优化跨境电商发展环境。

1.引进培养跨境电商专业人才。加快引进和培养电商、移动商务、互联网金融、在线法律等跨境电商发展急需的高端人才、领军人才和优秀团队,推进政府、企业、个人的有效融合对接。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强政府、高校与企业合作,建立一批服务跨境电商企业急需的创业型和实用技能型人才培训基地,成立跨境电商行业协会与人才发展联盟,形成跨境电商人才定制化培养的校企合作机制。引进国内外知名培训机构,鼓励社会培训机构开展跨境电商人才培训,构建跨境电商专业化、社会化、国际化的人才培养体系。

2.创新跨境电商金融模式。鼓励银行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第三方电商平台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规范开展互联网支付产品和服务。扩大电商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推动跨境电商企业积极利用出口信用保险防风险、拓市场。鼓励保险机构突破现有模式,研发适应跨境电商的新型模式,开展电商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探索供应链金融等多种形式,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

3.优化跨境电商物流体系。建立信息化、专业化、国际化的跨境电商物流体系。利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依托各方物流信息服务平台,提供实时、准确、完整的物流状态查询和跟踪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商贸流通企业“走出去”,建立跨境物流分拨配送和营销服务体系。支持传统仓储企业转型升级,向配送运营中心和专业化、规模化第三方物流发展。鼓励仓储、配送一体化,大力发展共同配送,实现跨境货物的集货运输、集中分送,降低物流成本。

4.完善跨境电商监管平台。建立符合盐城实际的跨境电商通关平台和监管模式。实施备案管理、全申报管理、快速核放等新型工作模式。建立相适应的监管流程,实现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综合监管。海关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实施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对监测发现的质量安全高风险商品发布风险警示并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建立政务信息交换共享、企业信息交互及溯源机制。强化对个人携带物品进境行为的监管,加大对非法代购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治力度,堵住相关商品非法入境渠道。

(三)打造跨境电商产业链和生态链。

1.加强跨境电商载体建设。发挥基层首创精神,探索将中韩(盐城)产业园、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等政策集成落地,大力培育本土跨电企业,放大品牌影响力,引进国内行业龙头企业。针对跨境电商骨干企业、大型平台、供应链服务商、金融支付企业、物流服务商、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分类确定招引重点,开展多渠道、多元化招商活动,完善跨境电商产业链,带动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发展。鼓励、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园建设,使园区在集聚发展、规范发展、创新服务等方面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吸引规范化运作的跨境电商企业及其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落户园区。着力发展产业园区内配套服务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为企业入驻提供便利条件。创新“进口商品指定口岸+跨境电商”,支持申报水果、肉制品、冰鲜产品、药品等进出口指定口岸,推动相关产品物流产业集聚发展,更好满足国内消费需求,为盐城以及周边的跨境电商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能。

2.提升跨境电商服务水平。逐步完善盐城跨境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功能,打造融合政府监管、企业需求、园区发展、协会动态、中介服务、风险警示等功能于一体的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鼓励跨境电商龙头企业延伸拓展服务内容,建设跨境电商第三方平台,为中小跨境电商企业提供优质交易服务。鼓励传统外贸代理企业转变发展模式,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报关、退税、结汇、仓储物流等全方位服务。

3.拓展海外仓储服务能力。支持各类型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发展,引导海外仓运营或建设企业合理布局,探索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实施监管前服务改革。支持公共海外仓整合海外理货、物流、通关等服务资源,鼓励企业在韩国、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独资建设或合作共建公共海外仓,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备货、海空转运、清关、仓储配货服务。鼓励公共海外仓运营企业建设互联互通、衔接顺畅、优质高效的仓储物流服务体系。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韩国、欧盟、美国等国家和地区设立展示交易中心、分销服务网络和物流配送中心,为跨境电商出口货物提供境外集成服务。

(四)推动跨境电商与产业协同发展。

1.强化跨境电商与优势产业联动。推动汽车零部件、节能灯具、纺织服装、水海产品、玩具等产业集群开展跨境电商品牌化经营。推动外贸转型升级基地与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协同发展。鼓励各板块建设特色跨境电商产业带,以跨境电商推动产业和外贸转型升级。

2.支持开展自主品牌建设。支持有境外销售渠道资源的跨境电商出口企业与汽车零部件、家纺、节能灯具等优质制造商、供应商合作,共同创建自主品牌。支持老字号企业利用跨境电商开拓市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商文旅融合发展。鼓励企业加强海外商标注册,培育自主互联网品牌。支持企业在境内外电商平台开店,利用搜索引擎推广等数字营销技术开展品牌推广。支持有条件的电商企业开展境外品牌并购。

3.助推传统商业转型升级。依托中韩(盐城)贸易投资博览会等平台,鼓励国际知名品牌在盐城首发或同步上市新品,鼓励线上率先实现境内外商品同款同价。支持建设具有盐城特色的市内免税店,在南洋机场免税店设立市内免税店离境提货点。发挥盐城综保区、盐城港大丰港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功能优势,拓展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出口业务。鼓励有条件的商贸企业运用“互联网+”,打造O2O电商新模式,实现“线下体验、线上交易”。支持建设跨境电商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拓展线下市场,提升盐城跨境电商便民水平。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盐城市人民政府成立中国(盐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根据本实施方案组织推进各项工作,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根据建设需要,定期研究、协调推进有关工作,加快盐城综试区建设步伐。省级有关部门根据综试区建设和发展要求,加强业务指导,积极向上争取支持,完善国家、省、市三级联动推进机制,切实帮助解决综试区建设中的问题,扎实推动综试区创新发展。

(二)落实工作责任。

盐城综试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目标任务考核体系,根据本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促考核。

(三)加强政策扶持。

制定完善推动跨境电商发展的各项配套政策,统筹运用各级各类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线上综合服务平台、跨境电商园区、公共海外仓建设,鼓励中小跨境电商零售企业出口,促进跨境电商产业做大做强。 

 

附件5

 

中国(宿迁)跨境电子商务

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雄安新区等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0〕47号)要求,全面推进中国(宿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宿迁综试区)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国家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总体部署,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促进产业发展为重点,坚持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外贸高质量发展要求,在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发展经验基础上,立足宿迁实际,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破解跨境电商发展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形成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对外开放新优势,进一步推动外贸稳中提质和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创新驱动、先行先试。按照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的要求,着力创新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B2B)运行机制,促进高效监管和优化服务有机统一,实现跨境电商和实体经济共同发展。

2.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强化政府引导、统筹协调和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激发企业创新、创造活力,营造更加优良的跨境电商发展环境。

3.坚持开放引领、突出重点。立足宿迁发展实际,加强国际交流合作,重点打造以B2B出口为主,进口和出口兼顾的跨境电商模式,带动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外贸高质量发展水平,推动开放型经济稳步发展。

4.坚持动态监测、定期评价。建立监督评价机制,对各线下园区发展情况动态监测,定期评估跨境电商区域示范带动作用和可持续发展绩效,不断探索新经验、新做法,确保宿迁综试区实现预期目标。

(三)总体目标。

立足宿迁区位优势、特色产业、电商基础等,充分发挥京东集团等跨境电商龙头企业资源优势,构建“六体系两平台”支撑体系,培育以B2B出口为主,B2B2C、B2C、O2O共同推进的业态模式,打造“两核、一区、多园”(口岸物流核心区、保税功能核心区、综合型跨境电商承载区和多个跨境电商特色产业园)的跨境电商新格局,推进跨境电商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等方面创新,促进跨境电商与实体经济有机融合,形成产业明晰、监管互认、体系完善、物流便捷的跨境电商发展生态圈,将宿迁综试区打造成长三角北翼的跨境电商发展示范区。力争3年内,打造优质特色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区4-6家,培育、引进5-10家知名跨境电商平台,建设跨境电商线上线下展示中心,在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备案企业300家以上,实现跨境电商进出口交易总额年增速2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打造“线上线下”两大平台。

1.搭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利用5G、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推动海关、税务、商务、外管等部门加强数据共享,实现政府管理部门之间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引导跨境电商平台、银行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仓储物流、人才培训等服务机构对接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建立线上综合服务体系。

2.建设线下综合园区平台。围绕“两核、一区、多园”的格局,集聚资源要素,加强区域互补,打造各具特色的线下综合园区。

(1)打造口岸物流核心区。加快运河宿迁港建设,支持运河宿迁港申创水路开放口岸,开通外贸直达航线,推进宿迁“买全球、卖全球”整体布局。加快运河宿迁港至洋河铁路专线、宿连运河建设,推动运河宿迁港与周边海港、陆港、空港“多港联动”发展,把运河宿迁港纳入淮海国际陆港建设“一港多点”总体规划,统筹推进铁水联运、水水转运等多式联运建设,打通与中欧班列、沿海港口、国际空港之间物流通道,支持创建更高层次开放平台,重点发展跨境电商B2B出口(9710、9810)业务,带动纺织服装、机电装备、绿色建材、新型材料等产业高质量发展。

(2)打造保税功能核心区。支持宿迁市申请设立保税物流中心(B型)。推动宿城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跨境电商保税进口业务,引进国内知名跨境电商平台,推动保税物流、线上线下展示(O2O)、国际分拨配送等多种跨境电商业态发展,打造汇聚跨境电商企业、物流仓储、人才培育、公共服务、展览展示等在内的产业集聚区,推动形成以食品、日用消费品、家居用品等商品进口为主,辐射长三角北翼、淮海经济区的国际交易展示中心和进口商品区域集散中心。

(3)打造综合型跨境电商承载区。发挥宿豫区电子商务产业优势、京东集团资源优势、企业集聚优势,大力引进跨境电商龙头企业、大型国际物流企业、交易结算企业等,拓展进口分销、O2O展示、企业孵化等功能,将宿豫区打造成集跨境电商总部经济、交易结算、创新创业为一体的产业集聚新板块,进一步形成与口岸物流核心区、保税功能核心区融通互补、联动发展的综合型跨境电商承载区。

(4)打造多个跨境电商特色产业园。立足各县区产业特色,优化园区空间布局和功能定位,统筹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园区,集聚金融、物流、人才等创新、创业要素,形成科学合理、优势互补、配套完善的区域产业布局。发挥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产业基础、电商创业环境和人才资源优势,推动纺织服装、花卉苗木、水产品、家居用品、日用消费品、木制品等产业集聚,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跨境电商园区,促进跨境电商集群发展,带动地方特色产业转型升级。

(二)建立六大体系。

1.信息共享体系。依托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打通“关、税、汇、商、物、融”之间信息壁垒,建立跨境电商与政务服务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数据联通体系,集聚跨境电商全面数据信息,打造跨境电商信息流、资金流、货物流“三流合一”平台,推动公共服务水平提升。

2.金融服务体系。按照便利化优先原则,推动银行和跨境第三方机构为跨境电商业务提供便捷高效服务。推动银行金融、信保、支付等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大胆创新,探索开展三单融资、库存融资、跨境金融区块链融资等模式,降低融资门槛,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融资、保险、支付、跨境结算、结售汇等配套金融服务。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鼓励保险机构创新研发适应跨境电商的新型险种,帮助跨境电商企业应对出口风险。

3.智能物流体系。引进国际化物流企业落户宿迁,建设畅通便捷的智能物流体系,通过对仓储、配送、货代等领域物流资源整合,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供应链动态管理。深化铁水联运、水水转运等多式联运,加快推进铁路与港口的无缝衔接。利用大数据管理系统,保障物流、商贸流、资金流、信息流有效联合,构建低成本、高效率、高效益的智慧物流产业生态圈。

4.电商诚信体系。依托宿迁市公用信息系统、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等实施分类监管,海关、税务、市场监督等部门根据信用认证标准,对跨境电商企业做出信用认证,实现对跨境电商企业信用信息分类监管、部门共享、有序公开。

5.统计监测体系。建立跨境电商平台数据采集和企业自主申报相结合的统计监测体系,探索跨境电商B2B、B2C、B2B2C、邮政快包等进出口业务标准认定,对外贸综合服务、网络询盘、邮政快包、海外仓出口等开展跨境电商的业务主体进行资格认定,系统、全面统计跨境电商相关数据,为政府监管和企业经营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6.风险防控体系。建立政府和企业跨境电商纠纷预警和处理机制,完善网络安全防护、数据安全、应急处理等,防范非真实贸易风险。强化海关、税务、外汇管理等部门的监管职责,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风险管理防控体系,重点在关键流程和节点开展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预防和风险处置,实现跨境电商“安全规范、风险可控”。

三、创新举措

(一)探索监管便利化新举措。

深化外贸领域“放管服”改革,在物流、仓储、通关等方面进一步简化流程、精简审批,完善通关一体化、信息共享等配套政策,全面提高便利化水平。大力推进跨境电商B2B出口(9710)、出口海外仓(9810)试点。探索建立跨境电商邮包、快递专项统计体系。探索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之间进出口货物转关运输、一体化通关模式。探索“税款担保、集中纳税、代扣代缴”的税收征管模式。推行全程无纸化通关,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实行即报即查即放。探索采用全程监管、预约查验、快速检验、人工智能识别、远程鉴定、专家云支持等技术和管理手段,加快现场验放速度。

(二)探索“品牌+产业”双轮新驱动。

推动跨境电商与产业互联互动,实施“品牌出海”计划,建立跨境电商出口品牌梯度培育机制,鼓励纺织服装、农产品、食品、智能家电、绿色建材等特色产业,通过创立自主品牌、收购境外品牌,打造海外品牌等,以产业带、产业集群方式开展跨境电商品牌化经营,提升国际话语权,形成优势产业带动品牌发展、知名品牌推动产业升级的良性循环,推进跨境电商与产业协同发展。

(三)探索主体引培新模式。

加大跨境电商企业招商力度,引进国内外知名电商企业、国际物流集团、跨国支付平台等,发挥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宿迁跨境电商快速发展。推动传统外贸企业“触网”,立足宿迁产业特点,大力推动纺织服装、智能家电、新型功能材料等传统外贸企业加入国内外知名跨境电商平台,并将互联网融入到设计、生产、销售、物流等环节,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通过国内外知名跨境电商平台集中展示宿迁优势产业,提升国际知名度。以构建优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环境为依托,增强创新发展新动力,拓展创新发展新渠道,集聚一批高端项目和新型项目,为跨境电商发展注入新活力。规划建设海淘精品街区,引进海淘商家入驻,满足居民品质化、多元化消费需求,推动消费升级。鼓励外综服企业发展,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通关、物流、仓储、结汇等一站式配套服务。

(四)探索“大数据”精准营销新方式。

探索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支持企业运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开展高端智能化服务,提升管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利用国内外大数据平台,为跨境电商企业开展定制化服务,帮助特色优势产业、外贸骨干企业在全球市场中精准营销,以最快速度、最低成本提升海外市场份额;大力推动跨境电商平台、移动支付、直播带货、智慧物流等新业态发展,实现“跨境电商+大数据服务”有序推进。

(五)探索“跨境电商+创业富民”新渠道。

通过跨境电商创业富民示范点及项目建设,推动农村从业者创业,带动农产品及深加工等富民项目拓宽海外销售途径。引进大型农产品跨境电商企业,对生产加工、商品进出口、农产品合作社进行整合,依托第三方支付与物流,打造“平台+供货商+境外分销商+消费者”“四位一体”的新业态模式,助力农民增收致富。

(六)探索“多点式”人才培育新路径。

建立跨境电商“双创”平台,探索推动校企合作、网络创业培训等模式,推动宿迁学院开设跨境电商相关专业,培养复合型外贸人才;加强与省内外院校合作,探索嵌入式、实训式、定向委培式跨境电商人才培养方式,促进宿迁跨境电商与国际接轨;鼓励跨境电商人才孵化,对跨境电商创业者开展创业培训,举办跨境电商创业创新大赛,推进人才与企业、项目、资本的对接,完善人才社会化服务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宿迁市人民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中国(宿迁)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领导小组,加强对宿迁综试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根据本实施方案组织推进各项工作,定期研究重大问题,统筹协调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配备专职人员,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

省有关部门根据宿迁综试区建设和发展要求,加强业务指导,积极向上争取支持,完善国家、省、市三级联动推进机制,切实帮助解决宿迁综试区建设中的困难问题,扎实推进宿迁综试区创新发展。指导宿迁市根据本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明确目标要求和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强化考核,力争形成更多可在全国复制推广的经验。

(三)强化政策支持。

加大对跨境电商发展的财政支持力度,出台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符合跨境电商发展的扶持政策,统筹各级各类财政资金,重点支持跨境电商平台建设、园区建设、主体引培、品牌创建、人才培训、海外仓建设等,形成导向明确、支持有力的政策支撑体系。

(四)强化绩效考核。

建立健全监督、评估和检查机制,对线下园区发展、跨境电商主体培育、政策扶持、产业带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和考核,扎实有序推动宿迁综试区建设。

(五)强化环境营造。

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和政策衔接,积极为宿迁综试区建设提供优质服务,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环境。坚持放管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防范风险,促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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