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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先生:根据交通部在2019年9月1日实施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中,一类车型由7座以下修订为9座。9月2日,从连云港到南京往返驾驶8座车途径宁连高速公路(G25),车辆还是按照老的规定收费,为何没有按照新规定实施?
江苏交通控股公司答复: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JT/T 489-2019)有关问题的通知(交办公路〔2019〕65号)文件精神要求,对车长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继续按照现有车型分类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从2020年1月1日起,统一按照1类客车收取车辆通行费。(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