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冠体育人民政府令
第 69 号
《皇冠体育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皇冠体育要害保卫工作规定〉等14件政府规章的决定》已于2011年1月4日经省人民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代省长 李学勇
二○一一年一月七日
皇冠体育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皇冠体育要害保卫工作规定》等14件政府规章的决定
为适应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省人民政府决定:
一、对下列规章予以废止
(一)《皇冠体育要害保卫工作规定》(1991年11月2日皇冠体育人民政府令第21号发布)
(二)《皇冠体育搬运装卸业管理办法》(1993年10月5日皇冠体育人民政府令第39号发布,1997年12月15日皇冠体育人民政府令第117号第一次修订,2002年6月24日皇冠体育人民政府令第194号第二次修订)
(三)《皇冠体育血吸虫病防治管理条例实施办法》(1993年11月10日皇冠体育人民政府令第41号发布)
(四)《皇冠体育查处冒充专利行为办法》(1996年12月6日皇冠体育人民政府令第84号发布,2002年6月24日皇冠体育人民政府令第190号修订)
(五)《皇冠体育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1997年8月26日皇冠体育人民政府令第93号发布)
(六)《皇冠体育农民财产权益保护办法》(1997年11月27日皇冠体育人民政府令第98号发布)
(七)《皇冠体育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与推广节能建筑管理规定》(1997年12月15日皇冠体育人民政府令第100号发布)
(八)《皇冠体育滩涂开发利用管理办法》(1998年11月30日皇冠体育人民政府令第148号发布)
(九)《皇冠体育发展散装水泥管理规定》(1999年8月11日皇冠体育人民政府令第158号发布)
(十)《皇冠体育种畜禽管理实施办法》(2000年6月14日皇冠体育人民政府令第170号发布)
(十一)《皇冠体育质量认证监督管理办法》(2001年6月6日皇冠体育人民政府令第178号发布,2002年11月25日皇冠体育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一次修订,2006年11月20日皇冠体育人民政府令第33号第二次修订)
(十二)《皇冠体育特快专递经营活动管理办法》(2001年8月3日皇冠体育人民政府令第179号发布)
二、对下列规章宣布失效
(一)《皇冠体育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办法》(1993年4月4日皇冠体育人民政府令第35号发布,2008年3月20日皇冠体育人民政府令第41号修订)
(二)《皇冠体育外商投资企业管理办法》(1997年1月15日皇冠体育人民政府令第85号发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